close
為照顧更多育兒家庭,減輕家長負擔,提升幼兒教保服務 品質,自112年1月起,行 政院核定新增下列政策措施,育兒津貼不排富(含5歲幼兒未就學給補助):
1、配合少子女化計畫之推動,育兒津貼採漸進式調整作法,108年8月起,發放對象由0-2歲延伸至未滿5歲幼兒110年8月起,領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也可申領,又自111年8月起,第1胎每月發放新臺幣(以下同)5,000元、第2胎6,000元、第3胎7,000元。
2、為全面支持學齡前幼兒家庭,自112年1月起,育兒津 貼取消排富規定,家庭綜所稅率20%以上者亦可申領;另5至未滿6歲幼兒就學補助,亦將擴及至未就學之幼兒,相關申領作業與目前相同均透過資訊系統辦理。
全站熱搜